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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公布: 强调稳定安全供应,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创建时间:2022-03-23 08:57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中国能源产业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等进行了阐述与介绍。

“十四五”时期,中国的能源保障要更加安全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

《规划》指出,经过多年的发展,世界能源转型已经由起步蓄力期转向全面加速期,推动全球能源和工业体系加快演变重构。与此同时,中国步入了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

“十三五”以来,国内原油产量稳步回升,天然气产量实现较快增长,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亿千瓦,西电东送能力达到2.7亿千瓦;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9%,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56.8%,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稳居世界第一。

同一时期,中国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在新能源和电力装备制造能力方面全球领先,在低风速风力发电技术、光伏电池转换效率等不断取得突破,全面掌握了三代核电技术等。

《规划》指出,“十三五”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的同时,国内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十四五”时期能源安全保障将进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新阶段。

“十四五”期间是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必须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能源系统调整,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强化战略安全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要达到46亿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0亿千瓦;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用电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在低碳转型方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内要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要达到30%。

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在油气产业方面,《规划》提出要继续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同时做好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布局和管控,研究推进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晋北、新疆准东和新疆哈密等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

到2023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比重约13%。

在煤炭产业方面,要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建设山西、内蒙古西、内蒙古东、陕北和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

《规划》还提出,要加强重要能源设备安全防护和保护,重点确保核电站、水电站、枢纽变电站、重要换流站、重要输电通道、大型能源化工项目等设施安全,加强油气管道保护。《规划》表示,要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始终把“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贯穿于核电建设、运行和退役的各个环节中。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黄河上游、新疆和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规划》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和确保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水电项目开工建设。在核电方面,文件则使用了“积极安全有序发展”的表述,强调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

到2025年,国内常规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8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同时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

除了稳定能源安全供应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面以外,中国还将以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

《规划》提出,要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控能耗强度,同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十四五”时期,中国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控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散煤基本清零。

中国还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的节能降碳行动,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等。

除了产业的建设和升级,中国还将继续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强调加快现代能源市场建设,完善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降碳,提升能源服务水平。

《规划》提出,要放宽能源市场准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修订能源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具有创造创新活力的能源企业,支持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在能源治理制度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立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安全保障和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实施,健全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等,加强能源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交易规范和信息公开。

(作者:彭强 编辑:张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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