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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布十四五规划建议 新理念引领经济改革重点任务

创建时间:2020-11-04 08:47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建议》)全文公布。

  《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主要目标,包括: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建议》由15个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第一、第二两个部分,主要阐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板块为分论,总体上按照新发展理念的内涵来组织,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安排了12个部分,明确了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内市场、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区域发展,到文化建设、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安全发展、国防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第三板块为结尾,包括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阐述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等内容。

  金融体系建设紧扣“现代”

  未来五年,中国金融发展可从中一窥端倪。《建议》表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是金融系统“十三五”时期的战略目标,新发展格局下中国金融改革发展迎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紧扣“现代”关键词也传递出中国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稳中有进的信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日前撰文称,回顾“十三五”金融改革发展,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都得到了贯彻实施。

  10月30日,央行党委会议指出,聚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谋划好今后5年及更长时期内的金融高质量发展路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金融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11月2日,银保监会党委(扩大)会议强调,着力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提高监管透明度。完善风险全覆盖的监管框架,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何海峰表示,面对中国金融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怎么定位很重要。既要善用金融科技,还要正视金融系统的复杂性,尊重金融长期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趋利避害,共同致力于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健康金融生态的完善。

  2020年是资本市场建立三十周年。过去五年来,资本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基础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时期各方面发展都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目前,已经形成包括上海(主板+科创板)、深圳(创业板+中小板)、北京(新三板)以及在多地蓬勃发展的“四板”市场及私募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截至2020年10月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超过4000家,总市值超过70万亿元。

  与规模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从“十三五”的“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到“十四五”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深化改革的一次历史性“突围”。

  《建议》指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近期,《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两部银行业重要法律迎“大修”。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此前对记者表示,《人民银行法》大修有助于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更好地满足金融形势发展变化对央行职责提出的新要求,也符合国际金融监管变化趋势。

  关于扩大开放

  《建议》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的亮点在于,我们从过去的通过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对外开放,提升到规则和制度层面的对外开放。下一阶段我们要实施的是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这些都对应的是高质量发展的总的要求而言的,是制度规则层面上的接轨。”

  在“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这一条上,徐洪才认为:“现在,随着我们对外合作的扩大,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和国际合作中越来越多地面临着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这涉及到知识产权和公平待遇等方面。我们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是两条腿走路的,境外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国内享受国民待遇,我们的企业在海外也应该享受当地的国民待遇,这是理所当然的。”

  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建议》指出,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

  徐洪才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导致产业链供应链中断,也无可避免地对我国产生了影响,因此供应链配套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我们强调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便是如此,两个循环的畅通也是基于供应链产业链的互联互通,否则经济活动很容易受到负面影响。”徐洪才表示,“当今的全球分工体系当中,我们有一些产业处于‘卡脖子’的环节,所以我们要强调自力更生、自主创新,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过度依赖别人是不安全的。这和立足国内大循环为主、推进强大的国内市场中间是有内在联系的。”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议》明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

  《建议》还提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业内预计,未来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20%左右,成为“十四五”时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表示,当前我国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我国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支撑。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包括芯片、集成电路等面临“卡脖子”问题的关键领域,以及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代表产业链升级大方向的重点领域有望成为投资热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建议》称,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